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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点不能接受版主的说法! 工程处南面那个地方,完全可以再放置几样健身器材。5号楼东南角也完全可以放置室外休闲健身器材!是不是青青小城在整体建筑布局中就忽略了休闲健身这样的功能! “健身房”这样的设施开发者应该重视,因为这些设施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利益!但是“群众性的休闲健身”——这种让业主不花钱的健身,青青小城与类似的社区相比不应该是弱项,否则,与其取得的荣誉不匹配! 关于青青小城有无网球场的问题,记得有业主发过此类的帖子,版主是否定的。我买房时,售楼处的女士就告诉我:9、1号楼后面有篮球、网球场的设计,真不希望看到青青小城的开发商也会与业主开打这样的口水战! 青青小城的开发商也算是行业的佼佼者了,佼佼者名称的背后,肯定是表明从此行业也分取了一杯羹。给业主点“施舍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业主要求增加点室外休闲健身器材也不能算是过分,请把业主的这点要求带给决策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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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 自:业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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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 间: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18:52:45 |
版主回复: 您好,业主: 您的建议不无可取之处,我们会将意见向公司反馈,尽可能为业主健身提供更大的方便。 至于您所提到的篮球、网球场,我们原来确实有这方面的构想,因为没有落实到规划实处,所以从来没有向业主做过明确承诺。该设想的实施成本并不太大,会给业主带来更多便利,对提升小区形象有更大帮助。但政府有关部门对社区道路重新规划,占用了可以做篮球或网球场的场地,尽管我们对此有很大遗憾,最终还是要服从规划大局。 您所使用的“施舍”等词汇,版主认为不太妥当。也许大家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,得出的结论不同,但利益点是一致的,就是都想让小城越来越美,让业主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,为此我们要在平和、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努力。时间:2008/10/30 8:31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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