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8 条 |
我看了170。171条的“访客留言”后,我们也有同感,虽然我们把房款全部交清了,但是我们心里特别不舒服,有一种让你们牵着走的感觉。按理说去年的年底楼房已经起到了(4--5层)了,如果你们是一个好的开发商的话,从现在开始组织施工,到7--8月份完全可以达到单体交工的程度。可是你们非要脱到年底,你们换位思考一下,谁大冬天装修房子?你们的所做所为谁都清楚,就是占用资金。拆东墙补西墙,从这一点上看,你们有什么实力!和正规的开发商相比差的太多了。我们买房是看你们企业实力去买的,想不到你们办起事来太不人性化了。“合同”里的条款有好几条是“霸王条款”你们凭什么全额收房款,就凭你门以上说的理由吗?我们要求你们退给我们每户1万元。否则我们要投诉你们。请你们三思而行。希望你们把好的口碑发扬光大,不要鼠目寸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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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 自:淄博业主 |
E-Mail:@ |
时 间:2006年3月15日 星期三 16:00:02 |
版主回复: 淄博业主您好! 从您的留言可以看出,您对我们存有一些看法,让我们尽力沟通化解,好吗? 您对工程建设非常在行,对我司新世纪家园的单体竣工时间判断基本准确。但是还有其它您不了解的具体问题,比如这个小区规划在部分楼宇间建地下车库,而车库的建设必须在单体楼宇施工结束后进行,二者无法交叉作业,如此一来,在单体建成后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进行地下车库施工,让用户拿钥匙装修就要到年底。希望您能理解。 至于新世纪家园付款方式问题,如您所说,已做答复。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,任何人都无法单方令合同生效,一旦签订合同,我们将信守承诺,担负应该担负的责任,请您继续监督。 恭祝您全家身体健康,心情愉快!时间:2006/3/16 9:16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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